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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金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2021-04-09 7:55  责编:小霄  浏览:3576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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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金,简称为质保金。对于企业发生的产品质量保证金业务,应设置预计负债科目核算,相关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质保金做账

  质保金如何做账?

  质保金会计分录:

  确认与产品质量保证有关的预计负债:

  借:销售费用——产品质量保证

         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

  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维修费):

  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

         贷:银行存款或原材料等

  预计负债如何理解?

  预计负债指的是因为或有事项等相关准则可能产生的负债,包括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以及固定资产和矿区权益弃置义务等产生的预计负债。

  企业根据或有事项准则确认的由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重组义务产生的预计负债,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预计负债(预计担保损失、预计未决诉讼损失、预计重组损失)。

  根据或有事项准则确认的由产品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预计负债(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

  质保金和履约保证金有哪些区别?

  第一,资金来源不同。履约保证金一般来自承包方的流动资金,在施工前付给发包方。质量保证金是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承包方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第二,约束的目的不同。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人完全履行合同,主要保证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履约保证金的功能,在于承包人违约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也即如果承包人违约,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且,并不以此为限。质量保证金则更多的是一种约束工程质量的手段。

  第三,保证金的比例和返还时间不同。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工程造价的5% -10%,具体执行比例由发包人根据工程造价情况确定,承包人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合同义务,发包人必须全额返还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比例可参照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的要求按工程造价5%左右预留保证金,具体比例双方可协商,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开始计算缺陷责任期,责任期内承包人须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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